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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革命十年展望(2021-2030年)
来源: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 发布时间:2021-06-18

中国能源革命不断向纵深挺进,正谱写能源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为全球最大的能源消费国和生产国,中国同时也在积极推进全球能源绿色转型发展。展望未来,中国能源消费持续升级,新型能源消费模式逐渐形成;能源供给结构与布局更趋合理,应急调峰储备能力大为改善,智慧能源生产系统有序建设;能源技术领域涌现更多自主性创新,带动能源产业转型升级;能源体制革命持续深化,力争还原能源商品属性,构建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能源国际合作围绕共建共商共享结出更多硕果,合作程度进一步加深,全球能源治理体系更加合理,中国在开放条件下国家能源安全得到保障。


NO.1推进能源消费革命,能源需求低速增长和效率稳步提升,新型一体化消费模式开始显现


1.至2030年中国能源消费增速持续放缓,温室气体排放有望在 2030年前达峰。


中国将有序推动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和绿色能源体系,力争实现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2060年前达到碳中和目标。实现新发展格局目标亟须推动中国经济社会的需求和供给两侧同时变革,在需求侧更加强化内需驱动,在供给侧着力补齐重点行业的薄弱环节短板。供需两侧的潜在结构性变化将推动“十四五”能源经济关系呈现新特征,能源生产和消费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综合判断,能源需求继续保持低速增长的总体态势不会改变。预计“十四五”期间,一次能源需求增速平稳小幅下降,年均增速约为2.5%,平均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为0.43左右,2025年能源消费总量超过55亿吨标准煤;经过努力,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占比合计超过30%;石油需求量约为7.0亿吨,占比近18%,煤炭占比降至 50%以下。能源品质不断提升,预计2025年全社会终端能源需求总量在45亿吨标准煤左右,全社会用电量约为9万亿千瓦·时,“十四五”期间年均增速约为3.5%,终端能源电气化率较2020年提高2个百分点。能源效率稳步提高,单位GDP能耗比2020年下降13%左右。


2025年后清洁低碳、智慧高效、经济安全的能源发展方向更加明确,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逐渐达峰。预计2025—2030年一次能源需求增速进一步放缓至1%左右,到2030年不超过60亿吨标准煤,煤降、气升、油稳、非化石能源加速发展的需求结构转型路线更加清晰,煤炭需求占比降至40%左右,天然气和非化石能源需求合计占比提高至40%以上,能源利用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在2025—2030 年间达峰值。终端能源需求规模预计在46亿吨标准煤左右,其中工业、交通的终端能源需求有望分别在2030年前后达峰值,包括商业和居民生活耗能在内的建筑用能仍将继续增长。


2.能源消费持续升级,一体化消费新模式日渐成熟


伴随着能源系统向能源互联网转型发展,工业和交通能源消费模式将从传统的单一服务型向多元服务型转变。工业领域打破传统能源“竖井”模式,逐步形成灵活的满足整个工业园区各类市场主体的综合能源服务需求,建立向电气化转型升级、能源梯级利用和循环利用的高效模式;交通用能力争实现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共享化和绿色化发展,并逐步走向“五化”融合。电动汽车、氢气储能等新型用能方式逐渐增多,能源需求侧管理和响应需求市场开始形成,调峰、调频、调压、备用、余能外售等能源服务市场建设加快推进,更好满足消费者分散、点状等多元化服务需求。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有机结合,依托能源服务网络发现和挖掘更高附加价值的商业模式开始普及,更加公平、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更加安全、以人为本的能源消费模式稳步建立。


“电气热冷水一体化”建筑用能服务市场建设有序推进,能源消费定制式服务模式日渐成熟。具有规模效应的、以市场化手段聚合并集成各类能源消费者和能源消费产品及服务的新消费模式逐步出现,兼具供需互动的终端能源一体化服务业务逐渐壮大。突破传统的点式服务向全方位服务转变,集成业务咨询、规划设计、工程建设、运营维护、终端服务等多个环节,跨界融合发展,创新总承包方式,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统筹开发建设建筑用能终端和一体化集成供能基础设施,推动多能协同供应和能源综合梯级利用,满足用户对电、热、冷、气等多种能源的需求;实现不同能源品种的互补协同,提供更加多元灵活的用能选择,全方位满足用户用能需要。


3.能源消费者逐步向产消者转变,赋予消费者更多的选择权能源消费者角色出现变化,能源产消者逐渐在市场活跃。


传统化石能源主导的能源系统中,能源生产、加工、储运与消费各环节主体分工明确,消费者在能源体系中作为终端需求用户,角色单一并长期固化。


随着分布式光伏、风电、微电网等微能源系统陆续出现,越来越多的企业、公用建筑和家庭等原作为单纯的能源消费者可望成为能源生产者。能源消费者可以自行发电或储能,除满足自身用能需求外,还可在电力市场或综合能源服务市场将余电上网销售供他人使用,逐步探索实现产销用一体化。


能源消费市场环境逐渐成熟,消费者地位从被动接受向主动选择转变。在电力体制改革、油气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过程中,能源消费者自主选择能源品种的意识逐步增强,能源消费者与供应者的关系开始从单向供需关系向双向互动模式转变。智能表计等智能终端逐渐被广泛采用,能源消费者可更加及时地了解自身用能、分布式可再生电源出力及储能设施充放电情况,依据市场信号和系统运行情况主动调整自身用能行为。


随着分布式储能、电动汽车、需求侧响应等为能源系统提供调峰服务的模式相继成熟,能源消费者可实现灵活切换角色,包括向系统反向输送能量、为电网系统提供调峰等辅助服务,逐渐成为能源系统的主动调节力量。


NO.2推进能源供给革命,绿色能源进入全面发展新阶段,多轮驱动的能源供应体系逐步形成


1.优化能源生产布局和结构,加大力度发展绿色能源


持续推动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提高清洁低碳的绿色能源供应规模。保持能源供应稳步增长,预计到2030年国内一次能源生产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左右,天然气和非化石能源供给量有望占能源供应总量的45%以上。不断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至 2030年国内原油年产量稳产在2亿吨以上,天然气产量在2800亿立方米左右。统筹推进大型水电基地建设和小型水电站改造优化,安全高效发展沿海地区核电、小型堆核能综合利用。调整优化开发布局,陆海并进推动风电开发,推进太阳能多元化发展,2030年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总规模达10亿千瓦以上。实施燃煤机组大型化、清洁化,加快淘汰落后煤电机组,提高煤电机组效率,全面完成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煤电超低排放机组比例达100%,排放标准世界领先。


结合资源禀赋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空间布局,优化调整能源供应区域布局。华东、华南和华中地区重点保障油气、可再生能源和核能供应,优先发展分布式能源,全部消纳本地资源的同时积极调入其他地区富余绿色能源;西北和华北重点保障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应,建设大型综合能源基地,保障全国能源供需平衡;东北重点保障天然气、可再生能源供应,加快淘汰煤炭落后产能;西南重点保障天然气、水电供应,积极推动四川盆地千亿级天然气生产基地及金沙江等水电基地建设。加快建设海上油气资源战略接续区,稳步推进海洋能综合开发利用。优化炼油产业布局,着力解决华中、西南成品油主要依赖区外调入的矛盾。在一些有条件的地区试点推广开发利用氢能。


2.加强能源输配网络和储备设施建设,着力提升能源应急调峰储备能力加强能源应急储备体系建设,提升能源供应安全保障能力。


加快石油储备体系建设,推进石油储备方式多元化,充分利用国际低油价机遇期提高石油储备规模,到2030年石油储备规模达到90天以上。加大储气库建设力度,加快沿海LNG和城市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建立多层次天然气储备调峰体系,预计到2030年建成650亿立方米储气调峰能力,占天然气消费量比例达到12%以上。加快龙头水电站、大型抽水蓄能电站、天然气调峰电站、电化学储能设施等优质调峰电源建设,预计到2030年抽水蓄能电站装机规模达到1.4 亿千瓦左右。提高地方商品煤应急储备,力争到2030年形成煤炭年消费量15%的储备能力。


有序推进能源运输通道建设,大幅提高能源资源配置能力。完善铁路运煤通道,建设沿海配套港口码头,优化内河水运通道,提高煤炭跨区运输能力,预计2030年煤炭铁路运能达到35亿吨/年左右。加强跨省油气输送干线建设和区域管道互联互通,加快城市间区域成品油管道建设,预计2030年原油、成品油管道总里程分别约为4万千米和5万千米;天然气管道总里程约为18万千米,干线年输气能力超过5000亿立方米,同时推广LNG罐箱多式联运和“点供”等灵活供气方式。进一步完善区域和省级骨干电网,着力提高电网利用效率,预计到2030年跨省输电容量约为5亿千瓦;全面完成农网改造升级,加快边远贫困地区配电网建设,着力提升乡村电力普遍服务水平。


3.推动能源供应集成优化,加快构建多能互补智慧能源生产系统促进能源生产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加速推进能源生产领域智能化发展。


着力推进5G、人工智能等在能源生产系统中的规模化应用,大力提升能源生产系统智能化水平。到2030年,煤炭智能开采在国内主要产煤区大范围应用,“5G+智慧矿山”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大力推进智能油气田建设,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发展取得重大突破,各油气生产企业全面建成数字化油气田,全国在产油气井、场站数字化覆盖率达到100%;智慧电厂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主要发电企业智慧电厂建设占比达60%以上。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微型燃气轮机等分布式能源普及利用,新型小微能源发电形式进一步推广应用,实现最大限度地利用绿色能源。大力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加大力度推动天然气发电与风力、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储能等新能源深度融合发展。


加快多能协同综合能源网络布局,积极推进能源智能调度系统建设。到2030年,电力营商环境力争达到世界一流水平;油气智能管道和智慧管网建设取得重大成果,全面建成智能化管道,油气资源全面实现智能化、自动化调度。以智能电网为基础,与油气管网、热力管网等多种类型能源网络互联互通,与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等多种类型储能单元/电站协同运行,与电动汽车和氢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交通网络建立有序充电、车辆入网(V2G)等需求响应,与虚拟电厂(VPP)、能源企业等商业主体创新商业模式,形成多种能源形态协同转化、集中式与分布式能源协调运行的综合能源网络和能源优化配置平台。推进能源智能调度系统建设,整合区域内石油、煤炭、天然气和电力等多种能源资源,推动探索各种能源资源之间的智能调度。


中国能源革命不断向纵深挺进,能源技术领域涌现更多自主性创新,带动能源产业转型升级;能源体制革命持续深化,力争还原能源商品属性,构建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能源国际合作围绕共建共商共享结出更多硕果,合作程度进一步加深,全球能源治理体系更加合理,中国在开放条件下国家能源安全得到保障。


NO.3推进能源技术革命,科技创新进入加速突破新阶段,关键装备和核心技术逐步实现自主


1.强化重大科技专项支撑,加快推动核心技术和关键装备国产化、自主化调整和优化国家创新体系,以重大科技专项等方式支撑能源领域核心技术突破。


科学统筹、集中力量、优化机制、协同攻关,以国家重点攻关计划和重大创新工程聚焦绿色能源战略制高点,着力提升绿色能源技术和产业竞争力。深入推进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部署启动新的重大科技项目。按照“成熟一项、启动一项”的原则,分批次有序启动实施,持续攻克“核高基”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基础软件技术、动力电池技术、燃料电池关键材料、新型电池电解质、海上风电、可再生能源制氢、油气储层精准改造等关键技术。探讨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项目在全球公开招标、成果对所有企业开放,激发科技研发市场活力,促进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共同推动核心技术突破。


实现核心技术国产化和关键装备自主化,发布国产能源技术推广清单。完善核心技术创新风险疏解机制,由国家财政、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国有单位和社会资本等共同建立核心技术创新风险基金,加快推动科技成果应用转化。形成多个重大能源科技专项,按照“应用推广一批、示范试验一批、集中攻关一批”分类推进科技创新,有效解决各科技领域产业链中的断点堵点问题,推进关键装备国产化,将科技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和领域,发布推荐能源先进技术目录或清单,政府及国企招标采购同等对待进口技术和装备、国产能源新技术和新装备。加快推进动力电池系统、电力电子核心装备、重型燃气轮机、储能系统、深海油气勘查开采平台等装备与技术的国产化和自主化,助力国产能源技术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应用。


2. 推进建立中国先进适用标准,尽快建立新一代能源技术标准体系。建立解决重大标准化问题的长效机制,重点领域技术标准和国际化竞争优势取得明显进展。


健全科技研发、标准研制和产业应用协同机制,创新标准化组织工作机制,鼓励国际标准化组织在国内设立机构。着力攻克重要技术标准体系构建、核心标准研制、全产业链标准化效能提升等难题,发布实施重要核心标准,推动重大研究成果纳入国家级标准化项目。开展广泛的国际化交流合作,实施国际标准培育试点示范,重点绿色能源技术领域标准国际化竞争优势取得实质性进展。


重点布局和突破绿色能源核心技术标准研制,加速标准的试点示范。强化绿色能源核心技术标准化布局,聚焦能源互联网标准体系、新能源交通标准体系、柔性直流输配电标准化、LNG 加注及 LNG 罐箱多式联运标准化、综合能源服务及储能标准化等方向,催生一批重大原创科研成果和核心技术标准。加强科技成果的标准化试点示范应用,在能源互联网装备、LNG 罐箱“一罐到底”等领域建设标准化试点示范工程,推进技术领域标准体系的循环迭代、完善提升和优化发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成果和技术成果,为培育能源技术国际竞争优势奠定基础。


3. 创新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培育能源技术及其关联产业成为带动中国产业升级的新增长点。


创新能源技术商业模式,激发微观市场主体技术创新内在动力。依托能源交易平台,实现能源自由交易,推进虚拟能源货币等新型商业模式。鼓励省内省外多元主体参与能源商品交易,推进能源中长期交易、分时交易和辅助服务交易。开展多源数据集成融合与价值挖掘的关键技术研发,构建能源监测、管理、调度信息平台、服务体系和产业体系。建立健全企业主导的能源技术创新机制,完善能源领域中小微企业创业孵化等创新服务体系,激发企业创新内生动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能源技术创新领军企业。健全国有能源企业技术创新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加大技术创新在国有能源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的比重。深入实施各级重大人才工程,突出“高精尖缺”导向,打造中国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形成科研技术团队和研究梯队,引入核心科研人员参股等制度,以有效提升创新创业积极性。


鼓励建设能源交易平台,以多种商业模式带动构建新型能源生态系统。鼓励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根据当地能源产储销特点,构建开放共享的能源生态系统,创造更多的商业模式。例如“园区综合能源运营服务模式”,通过构建综合能源运营服务平台,实现园区能源网络内外部数据集成融合,支持多类市场主体开展综合能源运营服务,实现示范区协同能量管理、新能源和储能灵活接入、需求侧响应、多能源灵活交易和能源互联网数据共享。又如“产业大数据应用综合模式”,推动企业自身电源、配电、售电、用电的智能互联,形成闭环联动运营,构建基于企业能源大数据的智慧能源行业融合应用平台,探索多领域综合数据应用模式。多种商业模式促使开放共享的能源生态更加活跃,更深层次地改变传统能源系统组织与分配方式,将能源技术及其关联产业培育成带动相关产业升级的新动能。


NO.4推进能源体制革命,价格改革进入全面深化新阶段,推动能源治理体系基本实现现代化


1.创建现代能源市场体系,加快全国电力、油气等现货和期货交易平台建设。


加快分离自然垄断业务和竞争性业务,构建公平开放、有序竞争的能源市场体系。支持鼓励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电力领域,继续深化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和售电领域改革,加快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探索建立独立的电力系统运营机构,实施输电网与配电网业务和资产的有效分离,深化电网主辅分离,尽快建立和完善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系统并网规则和机制。对油气、煤炭等资源矿业权完全采用招投标,通过市场竞争有偿取得,继续强化矿业权退出与出让制度;不断完善油气管网运营机制,持续推进国家油气管网公司平稳运行,加快推动管道运输服务和销售业务的完全分离,实现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


健全能源流通市场,有序推进全国电力、石油、天然气、二氧化碳排放权等交易系统建设。着力推进电力中长期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发展,加快深化电力现货交易平台建设,研究完善电力跨区域市场交易机制和规则;加快推动油气、煤炭矿业权流转市场建设,全面推进矿业权公平流转;尽快完善原油期货交易市场,建立成品油、天然气期货交易平台,有序推进全国性和区域性石油、天然气现货市场建设,并逐步实现与国际接轨,吸引更多国内外投资者参与,建立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油气交易市场;研究建立兼容期货与双边合约、中长期交易和现货交易相结合的能源市场与绿色金融体系。


2. 完善能源市场价格机制,强化财税政策对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引导作用。全面放开竞争性环节市场价格,形成由市场决定的价格机制。


将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科学核定自然垄断环节价格,按照“准许成本 + 合理利润”的原则,完善电网、油气管网业务的输配成本和成本监审制度。进一步完善电力价格机制,建立独立、基于绩效的激励性输电和配电价格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分时定价的市场机制;全面放开成品油及天然气竞争性环节价格,依托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由供需双方协商或市场竞价形成价格;逐步消除能源交叉补贴,加大力度推动居民电价、气价与非居民电价、气价并轨,建立和完善对生活困难人群的救助机制和部分公益性行业的定向补贴。


充分发挥能源领域财税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作用,建立和完善具有能源资源导向性、反映生态与环境效益的能源税制。深化财税领域改革,以财税支持政策助力实现区域能源供应的“两种资源”与“两个市场”有机整合、“能从远方来”与“能从身边来”加速融合、集中式与分布式供应系统高效结合。深化资源税改革,完善环境保护税制度;构建系统性强、预期明确的财税优惠政策体系,推动非常规油气勘探开采技术规模化应用,制定深海油气、非常规油气核心技术和关键装备研发的专项补贴政策,支持推动氢能核心技术和关键装备、小型堆核能加热原油开采综合利用技术、旋转导向钻井技术等加快商业化。


3. 强化能源法制与监管体系建设,创建高效能源治理体系。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创建高效能源管理与监管体制。继续完善行政审批,规范简化审批程序。建立有效的能源监管体系,推动“政监分离”改革,探索设立独立、统一、专业化的监管机构;创新监管方式,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互联网 +”监管等大数据平台建设,用好失信惩戒、舆论监督等重要手段,切实提高监管手段的权威性、实效性。综合运用规划、政策、标准等手段,对行业发展实施宏观管理。


根据绿色能源产业发展、科技和设备创新需要,强化国家与地方和专项能源规划的衔接性、统一性、落地性和权威性,尽快建立和完善绿色能源发展政策体系。能源法治建设稳步前行,创建现代能源法制体系。加快推动《能源法》等立法进程,研究制定《石油天然气法》,尽快修订《矿产资源法》;研究制定《能源监管条例》,制定和完善能源监管规则、规定、方法、程序;针对《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和《天然气调度条例》等法规规章,着力推动尽快出台可落地、可操作的相关规定和实施细则,有力促进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储运的对内对外开放政策早日落实;逐步建立和完善能源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规、技术规范及标准体系和政策导向,加快制订、修订新型能源技术和装备标准。


NO.5推进能源国际合作,全球能源治理进入更加多元新阶段,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继续深化


1.深度参与全球能源治理和全球气候治理,注重形成更加务实多元的能源国际合作新局面。


加强全方位能源国际合作,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秉持负责任大国的历史担当,承载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的重托,坚持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坚持不同国家不同模式原则,坚持企业主体国际惯例原则,坚持互利共赢效益优先原则,中国将以进一步深入推进全方位能源国际合作为重要抓手,在能源领域促进建立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为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贡献中国力量。中国最近提出,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


疫情后全球能源和气候治理进入更加多变的新阶段,中国将更加注重提高参与全球能源和气候治理的能力和质量。新冠肺炎疫情使得全球事务和国际关系的主要议题发生重要变化,各国亟须在当前经济增长和就业目标与未来绿色发展愿景间做出权衡,但大部分发达国家已基本形成绿色复苏共识。长期看,绿色发展更是世界经济发展的主基调和推动力,在世界处于“百年巨变”和“百年大疫”双叠加时期,中国能源革命将助力疫情后全球绿色复苏和应对气候变化。中国将积极参与疫情后国际能源和气候治理体系的调整,畅通官方及民间各层面能源国际交流渠道,推动形成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能源和气候治理体系。


2. 全面推动能源领域对外开放,注重实现更高水平的制度型开放。


能源领域对外开放将更具全局性、系统性,注重进一步深化制度型开放。在逐步放开部分能源领域对外资准入限制的基础上,未来将继续全面、持续推动能源行业的高水平对外开放,从全局性和系统性角度打造能源国际合作新局面。能源领域将实现更高水平的制度型开放,在开放重点由要素和资本等准入环节向整个生产经营环节拓展。在取消准入限制后,将大力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逐步实现有效监管。进一步扩大外资参与中国能源行业投资建设,着力推动“破”与“立”并举,尽快建立一套清晰、透明、公开的市场准入规则及相关配套政策,并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完善。借鉴国际经验,进一步完善能源领域外商投资的争端解决机制;转变外资管理体系,建立对外商投资的国家安全审查等相关制度。


能源对外开放与区域开放政策逐步看齐,在不同区域呈现不同特点。近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区域对外开放战略,各地区有望充分利用自由贸易试验区、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等区域性开放政策优势,大力推动实现本地区能源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东部沿海地区提出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粤港澳大湾区依托金融发展新高地积极创建深圳天然气交易中心,西部地区借助与中亚油气资源国地缘优势加快搭建油气国际运输通道和多元合作平台等,能源对外开放有望呈现缤纷各异的新区域格局。


3. 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新能源和油气等领域的深度合作,注重区域能源国际合作取得新成效。


依托于能源基础设施实现互联互通的良好基础,进一步加强在新能源技术和油气等领域的深度合作。未来有望充分发挥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良好基础,不断拓宽合作领域、不断提升合作水平、不断创新合作模式,从以传统的油气等化石能源为主进一步向新能源领域合作转变,重点向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氢能等新能源领域全面拓展国际合作,推动以产品出口为主向能源装备、技术、标准、服务“四位一体”的更高层次合作转变。同时,对传统的油气领域,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同应对国际油气市场投资和合作环境的严峻挑战,有序推进重大标志性合作项目建设,继续加强在高附加值先进炼化领域、深海油气勘探开发和非常规油气领域的国际合作。


区域合作基于对未来全球和区域政治经济格局的把控,着力取得区域能源国际合作新成效。疫情后国际关系和国际秩序将发生深刻变化,区域经济和能源合作有望上升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中国将逐步调整能源国际合作顶层设计,做好战略层面规划方向和目标,实施新时代区域对外合作方略,强化与周边国家的多维度能源合作。“十四五”期间有望实现以区域能源国际合作为主轴,以基础设施建设互联互通、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为两翼,以新能源、油气、电动汽车等高新技术产业为突破口的“1+2+3”新一代合作格局,逐步推进与重点区域建设能源国际合作共同体的长远目标,保障开放条件下的国家能源安全。


来源:《中国能源革命进展报告(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