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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委发布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来源:中电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0-03-06


  3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应急部等8部门联合制定发布《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将人工智能、工业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与现代煤炭开发利用深度融合,实现煤矿开拓、采掘(剥)、运输、通风等过程的智能化运行。


  《意见》明确要求,到2021 年,我国要建成多种类型、不同模式的智能化示范煤矿;到 2025 年,大型煤矿和灾害严重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形成煤矿智能化建设技术规范与标准体系;到 2035 年,各类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构建多产业链、多系统集成的煤矿智能化系统,建成智能感知、智能决策、自动执行的煤矿智能化体系。


  针对上述目标,《意见》指出,要推进科技创新,提高智能化技术与装备水平。重点突破精准地质探测、精确定位与数据高效连续传输、智能快速掘进等技术与装备。加快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推进大型煤机装备、煤矿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应用,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提高智能装备的成套化和国产化水平。同时,还要加快生产煤矿智能化改造,提升新建煤矿智能化水平,鼓励具有严重灾害威胁的矿井加快智能化建设,率先提升智能化水平。要推广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分级建设智能化平台,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方向,探索建立国家级煤矿信息大数据分析与共享交换平台,加快工业互联网和车联网、新一代通信技术、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煤炭工业领域的推广应用。


  为保障目标按期实现,《意见》提出系列保障措施。一是强化法律法规保障,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加快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政策的制修订工作,鼓励和支持企业、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开展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定,健全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智能化发展长效机制。在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上,


  对积极推广应用井下智能装备、机器人岗位替代、推进煤矿开采减人提效的煤矿予以重点支持,研究相关产业扶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智能化煤矿的支持力度。三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增强核心技术可控能力。加强共性关键技术领域高质量、高价值专利培育和保护,鼓励构建煤矿智能化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鼓励和支持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四是凝聚各方共识,促进智能化跨界合作。在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指导下,以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科技企业等为主体,组建煤矿智能化创新联盟和区域性创新机构。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智能化发展整体合力。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台落实意见,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与升级改造;总结煤矿智能化建设新典型、新模式和新机制,宣传推广煤矿智能化发展的经验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