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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地电困局
作者:肖蔷 来源:《中国能源报》 2012年06月04日 第04 版 发布时间:2012-08-23

2012年4 月 25日 ,陕西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和国家电网陕西省分公司发生武斗。 5月 14日,一则“魏桥电价比国网低 1/3以上”的新闻,引发社会舆论广泛关注。地方电力集团或民营自备电厂在传统的国电垄断下不断寻求生存途径的现象,缘于电力体制改革的不彻底,而四川地电的生存与发展情况,充分地阐释了这一客观存在的现实。


  产权悬空


  “ 111个县电力资产,仅改制 25个县,明晰产权 31.4亿元,其余的均被央企和部分县市无偿占有。”谈起产权问题,原四川省地方电力局局长、四川省地方电力企业协会会长张忠孝连连摆手,“难!”


  与其他省份一样,四川的地方电力也走过了一个漫长的艰苦历程。解放初期,四川贫困地区的电力建设资金主要由地方政府和群众自筹,在所有权上实行“谁建、谁管、归谁所有”。


  用张忠孝的话来说,当时地电人“筑大坝、钻隧道、餐风露宿聚能源;越千山、跨万水、爬冰卧雪建电网”,过程异常艰辛。


   2003年 8月,四川省国资委第五次会议研究决定组建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以下简称四川省水电集团),并授权其经营地方电力省级国有电力资产。 2003年 9月,原省国资办《关于授权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四川省地方电力省级国有资产的批复》(川国资办 [2003]10号)进一步明确:“省水电投资集团代表省政府统一行使地方电力省级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授权经营省地方电力省级国有资产,包括全省地方电力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投入(总计 80.947565亿元)、县城电网改造、电气化县建设、小水电代燃料等省级投入及其他省级投入形成的国有资产”。


  按照省政府授权,四川全省共有 111个县的 113家地方电力企业涉及农网资产,应明晰农网资产总额为 107.2亿元。而今,九年已过,四川省水电集团已明确农网资产权属为 31.4亿元,占比 29.3%,还不到三分之一。


  “国网通过上划、代管和低价并购,导致省级农网资产悬空,县级电力资产被无偿划转和占用,形成资产流失。”张忠孝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表示。


  有资料显示,截至 2011年 6月底,除四川省水电集团已重组的 20个县(市、区)的 19家地方电力企业外,约有 66.47亿元农网资产仍然分布在 94家地方电力企业,这些企业大部分已被国家电网通过“代管”形式无偿控制。四川省 181个县,属地方管理的县数由 119个逐步变为 109个、 81个、 69个、 28个。尽管 2011年 1月 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深化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全面取消县级电网企业“代管体制”,但国网的“上划”与“代管”仍没有停止。


  “因为历史原因,地方电力资产投资主体多元,涉及到国家、省级、地方和其他出资人,利益关系复杂。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建议全省开展一次电力企业的清产核资,依法明晰各级在电力企业中的资产权属,国家的归国家,地方的归地方,以利公开、公正、公平确权。”张忠孝说。


  “ 220kV”难题


  其实,拿下 220kV变电站的建设并不是陕西地电一家的想法,四川也面临同样的难题。


  据了解,地方电力配电线路等级基本分为两种: 35kV与 110kV。目前而言,国家电网企业主管输电,主要负责 220kV以上的输变电业务,除经当地政府同意的部分市县外,不得直接经营县级配电企业,而地方县级配电公司则是主要负责 220kV及以下等级的配电业务。截止目前,四川省水电集团投运了 24座 110kV变站、 150座左右的 35千 kV电站。


  然而,随着经济发展,特别是大工业的兴起,地方电力需求不断增加,在有条件的地方,县与县之间急需联网运行,建立以地级市为基本单元的区域电网,以便有电源县与少电源县电力互补,丰枯调剂,确保供电可靠性。


  “如果仍按原‘一县一公司’模式,只许县级配电企业与国家电网‘一点并网’,以 110kV或者 35kV为主网架的配电网营运,则完全滞后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一位地方电力企业高管表示。


  据本报记者了解,四川多个地方电力企业都在提交报告,恳请同意在达州、宜宾等用电负荷快速增长的区域,启动 220kV站的规划、审批和建设试点工作,但目前仍没有得到肯定答复。


  据悉,对于 220kV变电站和输电线路的建设问题,多数地电集团的建议是:让国网负责 330kV以上的输变电站网的经营,集中财力建设高等级的国家骨干电网,而地方电力则负责 220kV及其以下的配变电站网的经营,以便组建区域配电网络,实现县际联网。

   

  “这在现在几乎不可能实现。”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电力行业专家对本报记者表示,“比较实际的解决方法是,在科学规划与安全的前提下,政府与国网允许地方电力企业建设 220kV变电站与输电线路,以解决实际问题。”


  电价倒挂求解


  据了解,2011年,四川省水电集团……购国网综合均价 0.4617元 /千瓦时,上国网均价 0.2509元 /千瓦时。该集团 16家供电公司中,只有 3家公司大宗工业目录电价高于国网趸售电目录电价,剩余公司大宗工业电价均为倒挂,最高的倒挂近 0.10元 /千瓦时。


  ……据川东某地方电力公司负责人介绍,该公司基本以自发自供为主, 2011年公司实现发电量 4.86亿千瓦时,基本满足供区需求。不够的电从国网购入,去年的购价为 0.51元 /千瓦时,而该公司同期卖给国网的电才 0.17元 /千瓦时……。


  川中某电力企业是四川省 21个交叉供电县( 李按 : 分片供电县)之一,历史原因形成国家电网、地方电网两家供电企业,而地方电网则担负着 21个乡镇、 423个村、 3894个社、 20.63万户, 75万人口的供电任务,供电区域全部在边远的农村地区,无大工业和城市用电支撑。据了解,该公司 92%的电量在国网趸购, 2011年年均趸购电价为 0.4988元 /千瓦时。该公司负责人介绍,由于国、地两网购电成本、管理成本、同价区域和核算体系的不同,自然形成两网同价标准不同,国、地两网电价造成地方矛盾突出。 2006年 6月华中电网电价调整,国网居民生活用电电价调整为 0.4724元 /千瓦时并执行阶梯递增电价,而该公司供区内居民生活用电电价调整后仍为 0.6672元 /千瓦时,双方矛盾进一步凸显。


  该公司负责人一肚子苦水,“当时四川物价局作出规定,我公司供区内居民生活用电从 2006年 10月起抄见电量按四川电网居民生活电价标准执行,执行后产生的价差由物价局解决,并确定公司电价补差额为每年 750万元。由于测算基数是以 2005年度实际销售居民生活用电电量为主,且未考虑用电增长因素,所以标准偏低,现在每年 750万元补差电费远远不够。截止 2012年 4月,本公司已垫付缴纳电价补差不足金额累计 2117万元,使公司的生产经营愈发举步维艰。”


  而更让该公司担心的是,新的阶梯电价执行之后,如果低保、五保户减免电量电费由电力企业承担,公司每年还将增加亏损 140多万元。“我们已向相关部门报告,目前还没有得到明确答复。”该公司负责人如是说。


拧着的电改


  其实,地方电力与国电的种种矛盾,缘于我国电力体制改革与电价机制改革滞后。“如果不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目前所剩无几的地电公司面临的是还能坚持多久的问题。”一位电改人士称。


  2002年 3月国务院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指出,电力改革目标是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提高效率。而目前,电网企业仍集上网权、下网权、调度权、考核权和电价建议权于一身,其在电力市场中“一家独大”的强势地位仍然没有改变。


  “现在我国电改已经棋至中盘,加紧推进输配分开既是打破垄断的当务之急,也是电改最核心和最关键的步骤。输配分开后,电网企业才能充当‘高速公路’的角色,地电与国电的公平竞争也才有可能实现。”一位地电企业的高层表示。


  鉴于目前输配分开仍然艰难,加之地方中小型水电站水电上网难等情况,有电改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提议先将以调度权为核心的行政权力从电网企业剥离出来。


  此前,国家能源局规划司副司长何勇健以其个人身份撰文时也表示:调度机构在电力市场中的作用类似于执法者,而电网企业是电力市场中的一分子,有其自身的利益追求,让电网拥有调度权,相当于集运动员和裁判员角色于一身,不利于电力市场公平竞争和电力行业健康发展。因此,他建议电力调度权不宜由电网企业掌控,而应由政府主导。


  “政府可以将调度、电网规划、并网准入等行政权上收,使电网回归到企业的本来角色,不再承担行政职能。”上述电改人士说,“此外,在监管这一块,电监会也应该发挥其应有作用。”


  此外,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电力专家还对本报记者表示:“地电的存在有利于我国电力市场竞争局面的形成,但是现在,地电发展举步维艰,国家却没有出台明确的政策与意见支持地电发展。” 

 

为此,张忠孝对本报记者表示,“在当前电改未完全推进的情况下,地电的几大核心问题仍需要政府关注解决:建议政府将地方电网接入电压等级提至 220kV,深入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趸售电价,以及对地方电网的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予以政策倾斜与财政扶持。”